INSURANCE LAW & COMMERCE

66 节保险法商课

专业保险法商学习工具

66 在内地欠了债,我在香港购买的保险会被内地人民法院执行吗?

💡 这节课能帮到这样的人

  • 持有香港保单的
  • 有负债的
  • 担心保单被执行的

📝 课堂测试题

张先生前几年做贸易生意,经常奔波在香港和内地之间,2013 年,张先生在香港配置了一份保险。2015 年 8 月,张先生在内地向朋友借款 50 万元,由于做生意亏损,至今未还朋友借款。现朋友在内地已经起诉张先生,法院判决张先生偿还朋友借款及利息共 55 万元。因张先生久拖不还,朋友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却得知目前张先生在内地没有任何财产。那么,张先生在香港购买的保险会被内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吗?

2010 年,雨涵在香港配置了一份保险,由于工作原因,此后她一直在香港与内地之间往返。2016 年,雨涵在内地向朋友晓曦借了 60 万元做生意,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至今未还款。晓曦多次催促无果,向法院(内地)起诉雨涵,法院判决雨涵偿还晓曦借款及利息共 68 万元。因雨涵始终不还钱,晓曦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得知目前雨涵在内地没有任何财产。那么,在下列哪种情况下,雨涵在香港配置的保险可能会被内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呢?

A 晓曦和内地执行法院均不知晓雨涵在香港曾配置保险。
B 晓曦曾听闻雨涵在香港购买过保险,但不知道详情,欲申请内地人民法院前往香港调查。
C 晓曦和雨涵曾书面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法院处理争议,且晓曦知道雨涵在香港所配置保险的具体情况(知悉具体保险机构),欲向香港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内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D 晓曦和雨涵曾口头约定内地人民法院处理争议,且晓曦知道雨涵在香港所配置保险的具体情况(知悉具体保险机构),欲向香港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内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 保险法商课精讲

对于该问题,我们分以下三种情况解析:1.张先生虽然在香港配置了保险,但是其朋友根本不知情,内地执行法院也不知情。那么很自然,这张香港保单有一定的隐蔽性,法院很难执行。2.朋友只是听说张先生在香港买了保险,但不知道保单的具体情况,他能申请内地人民法院前往香港调查吗?首先,目前香港和内地之间还没有关于协助调查取证的制度安排,实践中存在以个案处理的方式协助调查取证的情况;其次,内地人民法院派员赴港取证须特批,除非有特殊情况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并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否则不得派员赴港取证。也就是说,内地人民法院目前一般难以委托香港法院协助调查取证或自行到香港调查取证。3.朋友知道张先生在香港购买过保险,具体保险情况也了解,向香港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内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张先生的朋友可以向香港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内地人民法院的判决,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争议限于民商事合同;②双方书面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法院处理争议;③被申请执行的判决是终审判决;④该判决在内地具有可执行力;⑤判决的执行标的是金钱给付。

📜 延伸学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张先生的朋友可以向香港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内地人民法院的判决,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争议限于民商事合同;②双方书面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法院处理争议;③被申请执行的判决是终审判决;④该判决在内地具有可执行力;⑤判决的执行标的是金钱给付。

📚 课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