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URANCE LAW & COMMERCE

66 节保险法商课

专业保险法商学习工具

64 我在保险公司有待领取的保险金,我的债权人能直接找保险公司要吗?

💡 这节课能帮到这样的人

  • 想用保单隔离债务风险的
  • 有负债的
  • 受益人

📝 课堂测试题

我的一位客户王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让他十分焦急的事情。原来,王先生的父亲王老爷子生前自己为自己买过一份大额终身寿险,受益人为王先生。前不久王老爷子去世,王先生知道自己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但自己在外面有拖欠的债款,要是把钱取出来肯定会被债权人拿走;不取出来的话又有些担心。那么,债权人到底有没有权利直接去保险公司拿走这笔保险金呢?我先告诉大家答案:没有。

胡总曾购买了一份大额人寿保险。后来由于经商失败,胡总欠了朋友 200 万元。现在朋友得知了胡总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和保单号,希望用胡总的保险金抵偿欠款。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 朋友不能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以抵偿胡总的欠款。
B 朋友可以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以抵偿胡总的欠款。
C 朋友可以请求法院命令胡总强制退保,之后以保险金的现金价值偿还欠款。

📖 保险法商课精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甲欠了乙 5 万元钱,丙又欠了甲 10 万元钱,如果甲不还钱给乙,债权人乙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丙替甲还 5 万元钱。但是,如果说甲欠了乙 5 万元钱,同时保险公司有甲尚未领取的 10 万元保险金,那么乙是不能直接找保险公司要钱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保险金受益人的债权人不可以直接去找保险公司要保险金。所以,只要王先生自己不去取保险金,王先生的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去保险公司要保险金的,当然也不能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王先生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 延伸学习 · 《合同法》《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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