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总是江苏南京一家高速公路设备制造企业的老板。为了扩大企业规模,万总考虑利用股权融资的方式融资 2000 万元。他听朋友说,股权融资一般需要与投资人签署对赌协议,这需要万总用家庭财产为企业的经营风险兜底。万总是一个做事谨慎的人,考虑到将来的融资风险,他想在与投资人接触前,提前做好企业和家业之间的财产风险隔离。
万总的企业准备融资,在与投资人签署对赌协议之前,他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架构为:投保人是万总,被保险人是万总,受益人是万总的儿子。假设万总经营企业失败,在南京被投资人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万总须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请问南京法院会强制执行该保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