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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某与胡某的非婚生子能否从这张保单中分到一份身故保险金?
前几天,我遇到了愁眉不展的客户孙先生,一问才知道,孙先生的配偶因为身体原因,婚后一直没有要孩子。而孙先生一时没有控制住自己,婚内出轨,和别人有了孩子。他对这个非婚生子百般疼爱,就想给孩子留一份保障,因此他购买了一份保险,自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孩子是身故受益人。
如果将来他发生意外,那么身故保险金可以都留给孩子。然而让他纠结的是:非婚生子能不能作为保单身故受益人来领取身故保险金呢?
针对这个问题,我告诉他:非婚生子可以做保单身故受益人,也可以领到身故保险金。
但领取身故保险金时至少需要提供以下三份文件:
1.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2. 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
3. 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如亲子关系公证书或者 DNA 鉴定书。
看到这里,可能有的人会说:非婚生子女跟父母有血缘关系,所以可以当受益人,那么,养子女与养父母没有血缘关系,是否也可以当受益人呢?
答案是肯定的。养子女也可以当受益人,但收养关系要合法,也就是说,收养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而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才成立。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人对所收养子女不具有可保利益,因此不能为其购买保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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